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新年连打三“虎”显示中国反腐三个动向******
中新社北京1月6日电 (张素 谢雁冰)1月6日,2023年新年伊始,中国官方在一日内接连宣布三“虎”被打:山东省青岛市政协主席汲斌昌,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雪峰,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分别接受审查调查。
开年连打三“虎”,释放了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的强烈信号,亦显示出中国反腐的三个动向。
——“严”
被称为2023年“首虎”的汲斌昌在任上被查,其最近一次公开活动是在1月3日。他还在数日前主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大会,并在讲话中谈到“廉洁从政从业”。
何泽华、王雪峰则分别于2014年、2018年卸任。而打“虎”实践一再表明,退休不是护身符,反腐败没有例外,只要触碰纪法红线,总有事情败露、付出代价的一天。
过去一年,中国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32名中管干部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37名中管干部受处分。中共二十大以来不到3个月,官方已通报10名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3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信息。
就在此番官宣三“虎”被打的前一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5日刊发《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文。文中点名多“虎”并指出,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观察家指出,密集打“虎”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基调,长抓不懈、紧抓不放,亦向外界传递出“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的信息。
——“准”
“关键少数”和“关键领域”被视作腐败增量的重要源头。近年来,官方在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的同时,开启对“关键少数”和“关键领域”腐败的精准治理,其中包括“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等。
此次落马的三名官员中,汲斌昌主抓经济工作多年。他曾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还曾掌舵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何泽华长期在烟草系统工作,曾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等职。2003年7月起,他更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作十余年之久。
当前,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愈发聚焦“关键”,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更加明确。随着精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反腐败治理成效得到全面提高。
三“虎”被打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配发评论称,要“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据知,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持续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金融、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
——“深”
纪检监察机关在铁腕反腐的同时,也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严防“灯下黑”。外界注意到,此次落马的王雪峰曾在河北省纪委工作近十年,担任过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等职。
近年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等问题,凸显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的同时,官方也多措并举强化警示震慑,例如推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此外,四集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即将播出,该片将讲述中共如何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预计片中披露十余个案例的详情。
更受关注的还有将于本月9日至11日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外界普遍认为,会上将进一步深入部署反腐败工作。(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